近年来,城东区认真落实《西宁市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和《城东区加强城乡贫困人口帮扶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强化住房保障,提升医疗服务,落实教育资助,健全救助体系等举措,使得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见成效。通过建立综合性救助体系,城东区“和谐家园”救急难基金,发放取暖、物价补贴和残疾人补贴等途径使得社会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4大举措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见成效
一、强化住房保障,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通过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棚户区改造等形式,加强城镇困难群体住房保障,着力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2016-2017年共有887户城镇低保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动态管理取消274户,累计发放补贴409.23万元,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2017年,全区共有1113户住房困难家庭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实现了自己的“住房梦”。
二、提升医疗服务,实现病有所医
通过落实“一免十减”等惠民政策,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困难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严格落实“五免十减”和“一免十减”二十六项便民惠民服务,2016-2017年共减免17万余人次,减免费用为18.2万余元。开展义诊下乡活动40余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达6000余元。
●实施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医疗服务“八覆盖”。截至目前为辖区2318名已婚妇女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600名育龄妇女补服叶酸,为2566名新生儿和儿童进行了营养改善项目。
●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门诊救助。发放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门诊补助费5.91万元。
●落实贫困人口住院救助,2016-2017年实施救助224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38.87万元。
●落实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2016-2017年共救助10人,发放救助资金49.48万元。
三、落实教育资助,提供就学保障
对190名本市户籍贫困家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按每年不低于800元标准提供保育教育费资助,为在园儿童中的777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提供保育教育费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2016年和2017年新考入的10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发放资助金64.2万元。
四、健全救助体系,强化兜底保障
●积极落实社会救助惠民政策,提升社会救助水平。2016-2017年,共为3729户6675名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各类补贴资金6108.58万元。为1103名患大病或因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66.11万元。
●建立梯次救助制度,实现扶贫救助全覆盖。除了对城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实施精准扶贫救助外,我区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调查核实和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准确了解掌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致贫原因等,并针对贫困家庭的不同情况和致贫原因,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通过调查摸底和家庭收入核查,累计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283户661人,为实施城乡精准帮扶救助全覆盖提供了比较准确的数据。
●“和谐家园”救急难基金惠及困难群众。2016年8月份启动了城东区“和谐家园救急难”基金,截至目前为85户困难家庭享受了惠民政策,发放救助金115.6万元。
●加大特困人员救助力度。建立了特困供养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给161名特困人员发放生活补助9.66万元。
●发放取暖、物价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市级取暖、物价补贴发放标准,我区对3729户低保对象和283户低收入家庭发放取暖、物价补贴共622.11万元。大力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累计为6374人(次)残疾人审核发放“两项”补贴共735.13万元;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围绕“9064”养老服务格局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助推社会组织参与程度,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扩大养老服务人群。为辖区60周岁以上高龄、空巢、独居、特困老人和80岁以上社会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膳食供应、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体健身和信息服务,服务金额达1338.77万元。投入38.20万元,为30000名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9个途径使得社会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建立了综合性救助体系,打通群众申请救助的“绿色通道”。2016年8月成立了城东区“和谐家园”综合救助中心,在韵家口镇和各社区成立了“和谐家园”综合救助分中心,在各居委会和村设立了“和谐家园”综合救助工作站,为遭遇急难困境的群众打通了“绿色通道”,从而构建起多层次、上下贯通的帮扶救助综合工作体系。
●建立了城东区“和谐家园”救急难基金,在区财政为基金注入200万元资金的基础上,举办了由辖区单位和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的集中募捐活动,共募集捐款81.7万元。为困难群众救助提供了资金支持。
●对20名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特困人员、在原有提供500元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补贴500元,141名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200元,全区共补助91.68万元。
●大力推进“平价蔬菜商店”建设工作,投入187.75万元打造了39个“平价蔬菜商店”,补助运营资金171万元,让贫困群众能就近购买到平价蔬菜。给3729户低保家庭发放物价补贴37.29万元。
●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家庭人员,一次性缴纳15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同时每月可享受160元的基础养老金,已累计为1443名低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金156.45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惠民助民政策真正落实到改善百姓生活水平的具体工作上。
●区财政全额缴纳我区6675名低保家庭成员医保参保金114.82万元。
●为1993名35-59岁低保家庭妇女进行免费健康体检。
●为东区户籍(含幼儿园)的473名低保家庭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对接受我区户籍残疾人的福利机构(20名)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共补助8万元。
5个新思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担当
区委区政府牢记初心和使命,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变为自觉行动,对今后的社会救助工作作出6条新谋划:
●建立完善“9+1”社会救助体系。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取暖、临时救助为辅,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9+1”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贫困、特殊人员数字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贫困家庭状况,通过主动发现机制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救急难”基金作用,使贫困群众最大化享受党的惠民政策。
●深入推进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按照《城东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方案》,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的基础上,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解决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的问题。
●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日常工作,完善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等为重点的专项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制度,逐步完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政策合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持续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精准扶贫救助与社会慈善帮扶救助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和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急难对象救助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在确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难”合力。
●建立完善更加贴近贫困群众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扶贫措施。解决贫困群众家庭因教育、医疗和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及支出型贫困等问题,加大对低保、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中老年人生活救助帮扶力度,切实落实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