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23时左右,西宁市城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门源路延长段中海河山郡工地,拉运建筑物料车辆及商品混凝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路面污染。为此,城北区城管局对该工地处以五万元的顶额行政处罚,这也是全市开出的第一张小污染大处罚的决定。
据了解,当日夜间,城北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中,发现门源路延长段中海河山郡工地(西宁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拉运建筑物料车辆及商品混凝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路面污染,带有泥土的轮胎印迹让原本干净整洁的马路看上去脏兮兮的。城北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了该工地的拉运行为,并且指出该工地未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要求,造成路面污染。随即,城北区城管局决定对该工地处以五万元的顶额行政处罚。在现场开出了行政告知书及行政处罚书,并要求整改及清洗被污染路面。该工地接到处罚通知书后,立即对被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洗,5月16日早晨,该工地的处罚金额已落实到账。
今后,城北区城管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加大对渣土拉运工地及渣土车的管理力度,确保大气污染整治取得良好效果。